据报道,小Z 1998年3月生于日本,其生父母旅居日本,系未婚生育。其母后改嫁与日本籍男子结婚,将小Z 冒充成日本籍男子的孩子,小Z获得了日本护照。
1998年6月,才3个月大的小Z 随生父回到上海定居,此后未再踏足日本。2005年6月,其父买了一个出生证,为小Z 在上海补报出生登记,他拥有了户口。小Z 母亲得知情况之后,于2015年向静安公安分局举报小Z 报出生过程中,提供的出生证为虚假证件。
经核查确认后,静安公安分局于2016年1月,撤销了小Z 的出生户口登记。小Z 向日本有关方面如实反映了自己的情况,2017年5月27日,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为小Z 出具脱籍证明,宣告小Z 不再具有日本国籍。至此,小Z陷入了无身份、无法学习、无法工作的尴尬境地。
经中国驻日联络官的协调,日方均未给出官方的书面答复。其间,上海市公安局还多次联系日本驻沪总领馆,总领管警务联络官仅口头回复:“Z某于1998年3月在日出生时,其生母获得的是在日中长期居住的签证,非永住者身份。”相关情况经报国家移民局后,相关主管业务处明确表示,须确认小Z出生时其父母的国籍,并取得相关书面证据,才可据此认定小周的国籍。由于小Z生父已经去世,生母不配合调查,他的国籍认定陷入僵局。
上海市的有关部门考虑到小Z 出生后即随父亲回国生活至今,建议简化操作,跳过国籍认定阶段,直接按照申报特殊类型户口途径予以解决。
在此户口问题的解决过程中,小Z 又多次到静安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信访处询问进展情况,由于他在沪的主要监护人爷爷、奶奶均因病住院,其又无身份,无经济收入,家庭生活陷入困境。为此,静安公安分局主要领导多次过问进展情况,要求信访办、人口办和江宁路派出所密切配合,积极推动矛盾化解。静安公安分局还想方设法给予了小Z 一定的经济资助,以解其燃眉之急。
本着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原则,静安公安分局以最快的速度,最高的效率,汇总了小Z 户口问题的相关情况,按照特殊类型户口申报流程为其办理落户手续。2018年9月4日,信访人小Z 终于获得了期待已久的户口和身份,踏上了新的人生路途。
在这件事上,1,才三个月大的小Z 随父亲回上海生活,可见小Z 的父亲是多么的艰难的爱护自己的儿子。2,2005年6月,其父不惜风险买了一个出生证,为当时7岁的小Z 在上海补报出生登记,让小Z 拥有了户口。小Z 母亲得知之后,于2015年向静安公安分局举报当时17岁的小Z 出生证是假的,让小Z失去了户口;3,18岁时,小Z 放弃了日本国籍,与母亲划清了界限。4,20岁时,小Z 最终如愿加入了中国国籍。以上四点,可以明显的发现小Z 的父母对小Z 的不同态度及小Z本人的态度。最毒莫过妇人心。中华好男儿不愿认贼作父, 与不知廉耻的母亲划分界限,毅然放弃日本国籍 , 如愿获得中国国籍。
其实小Z当初遇到困难时,如果能及时联系上我的话,其出生时其父母的国籍的相关书面证据,我应该可以协助其取得。
1,中国国籍法规定,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,本人出生在中国,具有中国国籍。
2,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,本人出生在外国,具有中国国籍;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,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,不具有中国国籍。 这样的情况要得到中国国籍必须经过申请程序。
出生在国外的中外混生儿童,如果其中国籍父(或母)亲在儿童出生时尚未取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》第五条的规定,该儿童具有中国国籍;但是如果其中国籍父(或母)亲在儿童出生时尚已经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》第五条的规定,该儿童不具有中国国籍。
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外混生儿童,可向其中国籍父(或)母亲中国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申办户口手续。
2019年7月15日星期一于东京(中山英雄国际妇道育儿塾)